污泥處置
發布日期:2019-11-11 作者:admin
污泥處置:處理后的污泥,棄置于自然環境中(地面、地下、水中)或再利用,能夠達到長期穩定并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的銷毀方式。
常見的處理方式有:
1、機械脫水:一般能處理到含水80%;
2、化學調質+板框壓濾:包括加藥加石灰再板框壓濾,一般能處理到含水60%;
3、厭氧發酵:在40度左右溫度下在厭氧發酵罐中進行厭氧發酵,產生沼氣等可利用資源,但是厭氧后的沼渣仍然需要進行后續的處理,常見的后續處理是好氧發酵,投入大,如運行正常,收入也客觀;
4、好氧發酵:利用好氧發酵原理,可達到污泥含水率40%-45%,殺死大部分的病原菌,后期可用于做農用肥料或者綠化土和填埋場覆土;
5、熱干化:帶式干化、轉盤和轉筒干化、流化床干化,可以將污泥干化至含水60%-90%的區間范圍,根據不同的處置需要選擇不同的干化設備;